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6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蘇秋金 
連署人
沈震東、黄肇輝、謝舒凡、林依婷、楊中成、陳皇宇、蔡筱薇、沈家鳳、陳秋宏、李宗翰 
案由
北門區蚵寮漁港設施老舊改善,建請農業局積極爭取經費,以提升傳統漁業之效能,建構安全永續之漁港。 
說明
  1. 北門區蚵寮漁港設施興建時間已久,現有南碼頭旁步道已破舊不堪,亟需改善。
  2. 建請農業局積極向漁業署爭取經費,以提升傳統漁業之使用效能,並促進休閒漁業利用,建構安全永續之漁港。
  3. 本案經北門區公所已於113年3月26日提案,文號所農建字第1130219602號。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09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字第 113001150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北門區蚵寮漁港設施老舊改善,建請農業局積極爭取經費,以提升傳統漁業之效能,建構安全永續之漁港」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配合北門活動中心落成及考量蚵寮漁港設施興建時間已久,南碼頭旁設施老舊不堪,爰本府與北門區公所共同研商改善漁港南側步道及花台等設施,由北門區公所向本府農業局(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提送改善計畫,以提升蚵寮漁港周邊觀光整體性,並強化蚵寮漁港之使用及管理功能。 二、北門區公所前向本府提送公共工程計畫,而本府於 113 年 7 月 3 日提送 114 年度本市第二類漁港公共工程補助計畫向漁業署爭取,漁業署於 113 年 7 月 22 日函復請本府納入後續年度計畫。 三、後因蚵寮漁港旁步道積水,本府業於 113 年 10 月 14 日會同蔡蘇秋金議員、立法委員林俊憲服務處及北門區公所再次勘察,北門區公所復於 113 年 12 月 9 日向本府提送公共工程計畫,所需經費計 750萬元(中央補助經費 375 萬元,本府配合款 375 萬元),而本府續向漁業署爭取經費,俟漁業署核定經費,將以補助案件委託北門區公所辦理工程採購招標及施工事宜。 四、承蒙貴會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