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1/10 
來文字號
府教會(一)字第112008547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核定一般性補助款「採用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經費等計畫5案」經費新臺幣3億7,109萬8,0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行政院111年8月31日院授主預補字第1110102907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經費共計新臺幣9億2,989萬9,000元整(一般性補助款),其中3億7,109萬8,000元整,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11月8日第56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3/02/08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2/09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請將111年度學校營養午餐食材採用虱目魚之資料提供本會。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2/17 
大會決議
一、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二、請教育局再補充更精確之虱目魚產地,以及魚肚、魚皮、魚柳、魚丸、魚排等相關製品,各學校的食用情形等資料,予本會全體議員。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2/2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088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本市國中小111年度虱目魚食用情形,就生鮮產品、加工產品及供應來源之補充說明」案,敬答覆如下: 一、考量學童食魚習慣,避免魚刺噎住喉嚨情形,學校午餐提供虱目魚會選經國內合格加工廠處理之無刺魚部位進行料理,爰此加工廠需收集國內各地養殖漁貨進行加工。 二、經查 111年度本市所屬國中小食用虱目魚相關製品之總食用量為 8 萬 3,989公斤,其相關說明如下: (一)初級加工之生鮮部分: 1.常見有魚肚、魚柳、魚腹肉及魚皮等,食用量為 4 萬789公斤,約佔 49%。 2.供應商所在縣市分析:臺南市(68%)、嘉義縣(21%)、高雄市(6%)、其他縣市(5%)。 (二)調理加工品部分: 1.常見有魚丸、魚排等,食用量為 4 萬 3,199.5公斤,約佔51%。 2.加工廠所在縣市分析:臺南市(36%)、屏東縣(26%)、高雄市(24%)、其他縣市(14%)。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