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3/18 
來文字號
府警後字第1130422242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補助本府「協助地方政府整(修)建地方警察機關辦公廳舍待勤處所經費需求計畫書」經費新臺幣124萬3,000元(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3年2月15日內授警字第1130870547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支出」等相關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124萬3,000元(中央全額補助),因內政部於113年2月15日核定本府計畫,未及納入本府警察局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3月12日第63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係屬中央補助地方政府整(修)建地方警察機關辦公廳舍待勤處所計畫,依內政部核定經費需求書規定,本案應於本(113)年度4月底完成發包、10月底完工結案,為配合廳舍整(修)建期程及優化員警良好辦公環境,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4/1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5/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