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家貞 
連署人
林燕祝、林美燕、洪玉鳳、李中岑、蔡育輝、林阳乙、許至椿 
案由
府會聯絡人陳宗彥局長未盡職責,加深府會爭端譴責案。 
說明

一、擔任台南市府會聯絡人的民政局陳宗彥局長,在台南市政府與市議會紛擾不斷期間,未善盡府會聯絡人調和鼎鼐角色,致使府會關係陷入泥淖,放任市政空轉。

二、陳宗彥局長至議會接受民政專案業務備詢時,對質詢議員大聲咆哮,搶話答詢,心不在焉,把玩手機,完全無視民意代表為民發聲之尊嚴與正當性。

 
辦法

一、將陳宗彥局長列為台南市議會不受歡迎人物。

二、陳宗彥局長府會溝通角色混淆,不適任聯絡人職務。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6/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08/20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08/2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4000484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