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7/18 
來文字號
府觀旅字第114102054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署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4年度台灣好行服務升級計畫─98府城台江線、東山咖啡線、梅嶺線、111臺南小港機場線、168虎埤老街線修正細部計畫」,總經費275萬元(其中225萬元已於第4屆第8次臨時會同意墊付),另168虎埤老街線經費5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4年6月5日觀旅字第114500103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275萬元(其中225萬元已於第4屆第8次臨時會同意墊付),另168虎埤老街線行銷推廣經費5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辦理行銷推廣及旅遊設施資訊相關建置,因未及納入本市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市114年7月15日第70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為行銷本市台灣好行觀光公車,以提供不間斷之公車旅遊資訊與諮詢服務,故有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之緊急性。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11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