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2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Ingay Tali穎艾達利、李偉智、呂維胤 
連署人
蔡旺詮、林易瑩、沈家鳳、李宗翰、陳秋宏、蔡筱薇 
案由
建請市府儘速研議辦理『台86線-東西向快速公路高架橋下空間利用可行性評估作業』通盤檢討空間利用方式及需求,並逐年分階段開闢。 
說明

一、高速道路高架橋下空間,不須辦理用地徵收,且擁有自然遮陰避雨效果,為發展中都市可利用之重要資源。

二、以桃園市政府「桃園區國道二號高架橋下空間活化再利用」為例,分為5段執行,總經費約3億元,內容有建設里民活動中心、兒童遊戲主題公園、市民運動空間等,成為桃園市重要特色廊帶。

三、台86線-東西向快速公路路段途經本市重要發展區,建請市府辦理可行性評估作業,擘劃發展藍圖,並逐年分階段開關。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6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1147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1月13日府工養一字第1100091909號函復: 台86線高架橋下方空間,係屬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權管,現況已申請使用尚有本府環保局車輛停放區及仁德區上崙里活動中心 。 台86線除本市南區位屬臺南市主要計畫區,其餘路線經過多為農業區或非都市計畫區,皆非人口密集住宅區地處偏僻,橋下空間亦多處位於交通路網交匯處,有噪音、交通安全及空氣汙染等問題,倘全面開闢,日後使用度不高恐有未來維護管理不易問題。 故本府工務局建議以地方民眾需求,由使用單位各區公所或本府相關局處評估設置需要和日後維管意願進行研議,並依公路法第30條規定,以個案許可使用方式向高架道路管理機關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