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5/03 
來文字號
府警秘字第1010373630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能源局核定本局101年「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總經費新臺幣(以下同)1,020萬7,000元整一案(中央補助款340萬2,000元;市配合款680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01年3月15日能技字第1010007105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340萬2,00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680萬5,000元整,擬自102年起至105年分年編列。

四、本案業經市府101年4月25日第6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5/28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6/0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10010533號 
執行情形
經濟部能源局核定本府警察局101年「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案,現進度進行勞務採購委託技術服務,於101年8月20日與易成電機技師事務所簽約在案;另本府警察局因後續採購作業需要,已發函向該局辦理展期至101年10月31日,該局已來函同意將完成招標及請撥第1期補助款展延,惟請本府警察局確依所規劃之期程執行,並於101年12月15日前將改善後節能績效測驗報告提報該局並請撥第2期70%補助款。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