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9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7/03/17
- 來文字號
- 府觀技字第106029432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連署人
- 案由
-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府辦理106年「遊憩據點特色加值計畫」總經費新臺幣2,0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080萬元,自償款200萬元,地方配合款720萬元)乙案,為配合補助規定期程,惠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6年12月19日觀技字第105400170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及第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府辦理106年度「遊憩據點特色加值計畫」,補助含新化虎頭埤串連大目降園區觀光設施建置計畫-第2期(1,000萬)、將軍北航道及鹽田地景觀光廊帶串聯計畫(1,000萬)」,總經費新臺幣2,0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080萬元,自償款200萬元,地方配合款720萬元)。本案計畫交通部觀光局核定經費未及納入本局106年度預算,擬辦理先行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1月18日第280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3/2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3/3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4/10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60002183號
- 執行情形
-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府觀光旅遊局辦理106年「遊憩據點特色加值計畫」之「新化虎頭埤串聯大目降園區觀光設施建置計畫-第2期」、「將軍北航道及鹽田地景觀光廊帶串聯計畫」共2案,已依交通部觀光局規定期程於106年6月30日前提送預算書圖,刻正依配合補助規定期程辦理契約書圖製作,106年8月底前完成本案工程招標作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