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Ingay Tali穎艾達利
- 連署人
- 陳碧玉、郭鴻儀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議會電子公文系統,與臺南市政府並行通用,以因應行政院「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方案」。
- 說明
一、建請臺南市議會建置電子公文系統,且須與臺南市政府之公文系統通用,以便提升市府局處和議會間公文傳遞、公文查閱之效率及節能減紙之效。
二、建請市府各局處調整公文寄送方式,可於當天固定時間內收齊該局處發出之公文,按收件人統一封裝寄送,避免單一局處寄送多封公文信件給同一收件人的情形,減少郵資及信封浪費,議會公文亦同。
三、建請市府公文系統除了供各局處使用,也研議將臺南市議會納入公文流通對象,以提升作業效率。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11/01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2/1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2/18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12051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9年1月6日1090000177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1月6日府秘文字第1090065691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議會電子公文系統,與臺南市政府並行通用,以因應行政院『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方案』」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第1、3項議會公文電子交換系統與市府納入互為流通對象一案,本府與本市議會現行均使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所開發之公文電子交換系統,且皆已上線正常運作中。 二、第2項關於公文寄送方式一案,本府公文係由各局處自行封裝寄發,已於108年12月20日以府秘文字第1081490251號書函轉知各局處,請各局處配合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