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2/09/12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1076530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臺南市立圖書館
- 連署人
- 案由
- 文化部核定本市101年「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廣地方文學活動-臺南文學獎推廣計畫-以文會舞」經費新台幣15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120萬元;市配合款3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01年度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廣地方文學活動-臺南文學獎推廣計畫-以文會舞」經常門總經費新臺幣1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為120萬元、市自籌款為30萬元),依文化部規定,應於本(101)年9月30日前掣領據申請撥付第一期款,惟因本案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本局101年度預算編列,故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先行辦理墊付新臺幣150萬元以利執行作業,俟102年度追加預算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9月12日第8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09/27
- 大會決議
- 本會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10/02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1043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業於101年12月28日發包順利執行中,預計辦理下列活動: 1.102年4月19日於臺南文化中心原生劇場觀摩場演出。 2.102年6月於台北牯嶺街小劇場(或水源劇場)觀摩場演出。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