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宜瑾 
連署人
呂維胤、王錦德、林志展、李文正、邱莉莉、陸美祈、蔡玉枝 
案由
本市棒壘球場地嚴重短缺,為滿足棒球參與人口,建請都發局圈選出適當土地作為棒壘球場之用。 
說明

一、目前本市棒壘球運動人口眾多,不僅有基層棒運、社區棒球、還有棒壘球俱樂部等諸多賽事之場地需求,但球場卻不斷減少。

二、感謝市府於今年起將於安南區、安平區、南區和新市區陸續增設四座簡易球場。

三、期能於永康及周邊地區尋覓適當用地,新設簡易球場。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儘速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6/0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7000375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7年6月12日府都規字第1070633102號函復: 一、查永康區現行都市計畫內容,目前已規劃有兩處體育場用地(體1、體2),面積計達9.442公頃,可直接提供設置各項體育場所、場館及相關設施使用。 二、次查本府辦理中「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地區(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另於二王公墓暨週邊地區,規劃增設公園用地(兼供體育場使用),面積計7.980公頃。惟該案刻仍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實際內容須俟都委會審議通過,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計畫為準。 三、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現有公園用地與學校用地等得將部分範圍以多目標方式作「休閒運動設施」使用,本市體育處如經評估具設置需求及合適區位者,亦可循前開辦法規定向用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