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4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 
案由
音樂療法對早療兒童的語言、認知、情緒及社交發展有明顯幫助,但臺南市現行早療補助僅涵蓋醫療或復健費用,音樂療法須自費,增加家庭負擔。為落實多元早療與平等照顧,建請市府認定音樂療法療育價值後,納入早期療育補助。 
說明
  1. 療育價值與多元服務:音樂療法能改善發展遲緩、語言障礙與情緒調節困難兒童的能力,提升早療效果及家庭參與意願,減輕家庭負擔。
  2. 認定與補助規範:納入前,由衛生局認定療育價值與服務資格,再訂定補助對象、方式、上限與申請流程,並要求合格音樂治療師提供服務,以確保品質與公平性。可先試辦,再正式制度化。
  3. 長期規劃與資源整合:建立資源分享平台,與中央及其他縣市互通資訊,推動早療多元化、平等化,整合其他輔助療育資源,形成可持續的政策體系。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5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1249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音樂療法對早療兒童的語言、認知、情緒及社交發展有明顯幫助,但臺南市現行早療補助僅涵蓋醫療或復健費用,音樂療法須自費,增加家庭負擔。為落實多元早療與平等照顧,建請市府認定音樂療法療育價值後,納入早期療育補助。」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台南市早療補助項目:本市早療補助項目目前包含到宅療育費、認知學習、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親職教育、行為治療、心理遊戲治療、人際互動治療、聽能治療、視能訓練、針灸治療及感覺統合治療等,並提供療育訓練費及交通費補助,以協助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兒童獲得適切支持。 二、因應本市早期療育補助項目之規劃係以目前已具備國家專業證照制度且可由依法登記之專業人員執行之服務項目和健保項目為優先考量,均已有明確之專業資格規範與執業管理機制。 三、考量我國法定醫事或專業人員證照體系目前尚未納入音樂治療,相關執行人員資格及服務規範尚未具一致性,為確保補助制度之專業性、可監督性及服務品質,爰暫未將音樂治療納入本市早期療有補助項目,未來將持續關注中央政策規劃及配合專業制度建置,適時滾動檢討。 四、目前成果或進度:截至114年11月止,本市早療補助共計補助166,188人次,金額達7,446萬1,800元,持續協助本市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兒童獲得穩定之療育支持。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