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鄭佳欣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檢討清潔隊及相關單位公務車輛維修統包制度,避免單一廠商長期承攬,並依車輛類型建立專業分工維修機制,以提升維修品質與效率。
- 說明
- 目前溪南地區清潔隊車輛維修由單一廠商統包辦理,甚至包含消防局車輛維修業務,恐造成維修量過於集中,影響維修品質與效率。
- 垃圾車及清潔車輛種類多元,其中部分重機械型車輛與一般車輛結構差異甚大,應由具備相關專業設備與技術之廠商負責維修,不宜完全由同一車商承攬。
- 為確保公務車輛維修品質並提升制度透明度,建請市府檢討現行統包制度,公開維修廠商資料,並依車輛類型建立合理分工機制,以確保公務車輛安全與維修品質。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3/1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3/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3/26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1798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