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0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1/12/01
- 來文字號
- 府社身字第1000938632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有關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擬具「100年度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經費不足計新臺幣1億2,841萬4千元整辦理先行墊付」乙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1項第5款:「依法律或經核定有案之契約義務必需之支出」。
二、100年度有關身心障礙生活費補助,原100年需求數為新臺幣15億9,050萬3千元整,實編列數為新臺幣14億4,867萬8,000元整,與實際經費需求數差額為新臺幣1億4,182萬5千元整,致是項經費不足支應至年底。扣除「內政部因社會救助法修正所補助金額」之身心障礙者生活等3項補助款(預估可獲補助,計約新臺幣1,341萬1,373元整),尚不足新臺幣1億2,841萬4千元整。為爭取時效,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
三、本案因時間緊迫,先行提請貴會審議,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本案業經第45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12/08
- 大會決議
- 本會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12/14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00011518號
- 執行情形
- 1.墊付經費新臺幣1億2,841萬4千元整已全數支付於身障生活補助款,並辦理核銷中。 2.其墊付經費併將於101年度辦理追加預算轉正。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