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周奕齊、陳昆和、趙昆原、Ingay Tali 穎艾達利、林冠維、杜素吟、蔡育輝 
連署人
邱莉莉、陳怡珍、鄭佳欣、許至椿、蔡秋蘭、李中岑、尤榮智、盧崑福、陳秋萍、林美燕、蔡淑惠、林燕祝、周麗津、郭信良、李偉智、吳通龍、王宣貿、邱昭勝、余柷青、王家貞、方一峰、李鎮國、吳禹寰、曾之婕、曾培雅、蔡宗豪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組建輕便型組合屋,暫時安置有需求的民眾。 
說明
目前安置所多為距離太遠或需與陌生人同住一間房屋,導致受災戶放棄安置跑回危樓內居住或暫時依親,實際詢問民眾有很多災民希望有獨立安置空間。為保護人民安全與生活便利性,請市府研擬中期安置辦法。 
辦法
供受災戶申請可安裝在指定地點之3x6x2.8米及4x6x2.8米輕便型組合屋或其他獨立安置空間方案。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3/19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3/2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40001871號 
執行情形
本局就「建議臺南市政府組建輕便型組合屋,暫時安置有需求民眾」案,敬答覆如下: 市府為了儘速協助災民安居,市府採取多元安置方案。除提供短期緊急安置空間,並迅速修繕南水署宿舍,以供受災民眾入住。此外,市府也曾邀集民間團體,研議興建組合屋、貨櫃屋等方案,希望透過多管齊下的方式,滿足災民的居住需求。 經評估,興建組合屋仍面臨諸多挑戰,包括建材無法回收、後續管理不易等因素。因此,市府選擇機動性高、可即時提供居住空間的貨櫃屋,以應急所需。同時,市府也積極媒合慈濟基金會,協助災民於原址重建,興建較組合屋更為堅固耐用的鋼構安心屋,確保居住安全與舒適,幫助災民重建家園。 目前,市府正與慈濟基金會協調南水署用地,研議興建中繼福利宅。此案已由都發局啟動用地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未來不僅可提供災民重建期間的居住需求,當災民重返家園後,亦可轉作社會住宅或青年住宅使用,以發揮長遠效益。 針對議員所關切的組合屋方案,市府曾評估其需以買斷為主,後續拆除與再利用困難,且對環境影響較大,因此選擇南水署宿舍與貨櫃屋作為主要安置方案。目前南水署宿舍尚有空置空間,市府鼓勵有需求的受災戶優先考量入住,另針對山區居民,也可透過貨櫃屋提供更具彈性的居住選擇。 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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