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7/21
- 來文字號
- 府衛國健字第1050694902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核定本市辦理105年度「衛生保健工作計畫」新台幣77萬1,000元整及「菸害防制計畫」新台幣391萬元整,總計468萬1,0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利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5年7月5日國健企字第105140056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衛生保健工作計畫」新台幣77萬1,000元整及「菸害防制計畫」新台幣391萬元整,總計468萬1,000元整乙案,本市無編列配合款。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7月20日第25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8/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6026號
- 執行情形
- 一、105年度衛生保健工作計畫於105年12月31辦理完成,成果已於106年1月12日南市衛國健字第1060004520號函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105年度菸害防制工作計畫於105年12月31日辦理完成,成果已於106年1月19日南市衛國健字第1060009581號函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三、已於105年12月31日辦理完成。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