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7/21 
來文字號
府衛國健字第105069490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核定本市辦理105年度「衛生保健工作計畫」新台幣77萬1,000元整及「菸害防制計畫」新台幣391萬元整,總計468萬1,0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利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5年7月5日國健企字第105140056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衛生保健工作計畫」新台幣77萬1,000元整及「菸害防制計畫」新台幣391萬元整,總計468萬1,000元整乙案,本市無編列配合款。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7月20日第25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6026號 
執行情形
一、105年度衛生保健工作計畫於105年12月31辦理完成,成果已於106年1月12日南市衛國健字第1060004520號函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105年度菸害防制工作計畫於105年12月31日辦理完成,成果已於106年1月19日南市衛國健字第1060009581號函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三、已於105年12月31日辦理完成。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