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5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推動「祖產守護計畫」,建立主動通知及專案輔導機制,協助市民辦理繼承登記,避免逾五十億元祖產流失,保障市民財產權益。 
說明
  1. 臺南市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總價值已逾新臺幣五十億元,顯示仍有大量祖產未完成繼承登記。
  2. 部分民眾因不熟悉法令、繼承人眾多、長年旅居外地或產權複雜等因素,未能及時辦理繼承登記,恐因逾期遭公開標售,造成祖產流失。
  3. 建請市府整合地政、戶政及區公所資源,建立主動通知、專案輔導、巡迴服務及法律諮詢機制,協助民眾儘速完成繼承登記,保障市民財產權益,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辦法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5000538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推動「祖產守護計畫」,建立主動通知及專案輔導機制,協助市民辦理繼承登記,避免逾五十億元祖產流失,保障市民財產權益。」案,敬答覆如下: 一、 為保障民眾財產權,並避免繼承人因逾期申辦繼承登記而遭處罰鍰,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每月依據戶政機關提供之前一個月份死亡除戶資料,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倘自繼承開始超過一年仍未辦理,則經公告公告期滿後列冊管理,並同時再次通知繼承人。列冊管理15年期滿則移請國財署標售,移送標售前亦再次通知繼承人。 二、 本府地政局將持續多元管道宣導辦理繼承,並由專人協助及啟動地政關懷列車服務,提高民眾申辦意願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