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沈家鳳 
連署人
李宗翰、林依婷、周嘉韋 
案由
建請研擬恢復托育人員體檢費用。 
說明
依照規定托育人員每二年要體檢一次,在111年度之前社會局都有補助托育人員體檢費用$500元,目前體檢費用都是要托育人員自行負擔,建請市府研擬恢復體檢費用補助,提升照顧服務品質。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6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564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研擬恢復托育人員體檢費用」案,敬答覆如下: 市府為鼓勵已加入準公之私立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久任,並照顧 其健康,已於112年辦理托育人員久任之體檢補助,補助條件及金額 為任職滿2年以上之本市準公托嬰中心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及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托育人員與主管人員,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700 元,盼藉由體檢補助計畫保障托育人員職場身體及維護嬰幼兒送托權益,營造友善托育環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