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2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9/04/17
- 來文字號
- 府族綜字第1080438994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 連署人
- 案由
- 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本市「108年度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經費新臺幣188萬1,800元案,其中38萬2,000元(中央全額補助)未及納編本府108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利計畫執行,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行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8年3月5日原民教字第1080012306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188萬1,800元,其中150萬元業納入本府108年度預算,尚有38萬1,800元未及納編本年度總預算。考量預算編列係以千元為單位,調整墊付金額為38萬2,000元,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案或於109年度總預算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3月20日第38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再行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5/24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蔡育輝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5/29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6/04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5405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