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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教育局增編視障生教材轉譯經費,提升視障孩童教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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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建議教育局應提升視障生教材轉譯經費,給視障孩童更完善優質的教材,減輕視障巡迴輔導老師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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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增編視障生教材轉譯經費,提升視障孩童教育品質」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有關本市視障學生之特殊教育資源,教育局提供視障生巡迴輔導支持服務、視障用書如大字體教科書、點字書、有聲書等及視障教育輔具如盲用電腦、擴視機等資源,視障生轉譯經費每年依學生個別實際需求,由巡迴輔導老師透過個別化教育提供點字、放大字體、有聲書籍及觸覺式、色彩強化、手語、影音加註文字、數位及電子化格式等學習教材,本市已編列特教經費,提供巡迴教師團隊申請,歷年依學生需求提供教材及轉譯經費每年約4萬至5萬元不等。
二、 另為協助不同損傷程度之視覺障礙學生能夠於教學現場友善視讀教材,本市積極強化教師專業知能,本市10名視障巡迴輔導老師,除以巡迴輔導入班提供支持服務外,亦提供視障巡迴輔導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透過工作坊形式針對重度視障學生進行教材點譯作業,配合科技輔具(盲用電腦、超點、聽書機),將文字教材轉譯成點字教材或語音教材,俾利視障學生學習,使教師準備優質之輔助教材。
三、 本市編列預算提供學生生特教支持及適性教材輔具,若學生有突發需求或視覺障礙程度更迭,依學生所生之特殊需求及轉譯費用則以專款補助,提供視障學童優質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