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2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依婷
- 案由
- 建請市府盤點及改善哺集乳室環境問題,落實城市文明,真正與新生家庭站在一起。
- 說明
- 衛生局網站已有整理哺集乳室名單,原是保障家長在公共場所哺乳權益;不過真正到了現場,才發現環境問題讓此番美意大打折扣。
- 除髒亂、照明不足、無飲水機,更有一打開哺乳室發現一般民眾在裡面休息,毫無隱私及安全性。
- 建請市府正視哺集乳室問題,落實城市文明,真正與新生家庭站在一起。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6/15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6/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7/02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5550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盤點及改善哺集乳室環境問題,落實城市文明,真正與新生家庭站在一起」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轄內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列管情形,係由各區衛生所依「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針對應設置哺(集)乳室之公共場所進行實地查核。本市37區衛生所每季檢視1次法定及自願性設置哺(集)乳室之公共場所名單,並定期公布於本市衛生局官網及提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利民眾查詢相關設置資訊。 二、未來將持續透過查核、輔導及宣導等方式,督促公共場所落實哺(集)乳室環境管理及設備維護,提升服務品質與使用便利性,營造更友善的母嬰支持環境,讓新生家庭及哺乳媽媽都能安心使用,共同打造溫暖宜居的育兒城市。 三、目前成果或進度: 115年本市有138家依法需設置公共場所之哺集乳室及257家自願設置哺集乳室,持續輔導了解實際使用情形,保障婦女於場所哺乳權利。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