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依婷 
案由
建請市府盤點及改善哺集乳室環境問題,落實城市文明,真正與新生家庭站在一起。 
說明
  1. 衛生局網站已有整理哺集乳室名單,原是保障家長在公共場所哺乳權益;不過真正到了現場,才發現環境問題讓此番美意大打折扣。
  2. 除髒亂、照明不足、無飲水機,更有一打開哺乳室發現一般民眾在裡面休息,毫無隱私及安全性。
  3. 建請市府正視哺集乳室問題,落實城市文明,真正與新生家庭站在一起。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5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2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555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盤點及改善哺集乳室環境問題,落實城市文明,真正與新生家庭站在一起」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轄內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列管情形,係由各區衛生所依「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針對應設置哺(集)乳室之公共場所進行實地查核。本市37區衛生所每季檢視1次法定及自願性設置哺(集)乳室之公共場所名單,並定期公布於本市衛生局官網及提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利民眾查詢相關設置資訊。 二、未來將持續透過查核、輔導及宣導等方式,督促公共場所落實哺(集)乳室環境管理及設備維護,提升服務品質與使用便利性,營造更友善的母嬰支持環境,讓新生家庭及哺乳媽媽都能安心使用,共同打造溫暖宜居的育兒城市。 三、目前成果或進度: 115年本市有138家依法需設置公共場所之哺集乳室及257家自願設置哺集乳室,持續輔導了解實際使用情形,保障婦女於場所哺乳權利。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