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7/10/23
- 來文字號
- 府交公運字第106105256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 連署人
- 案由
- 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本市106年度「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昇計畫」汰舊換新-興南客運(8輛低地板)(計畫編號:106TND01)」經費2,428萬8,000元(中央補助1,788萬8,000元;市配合款64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於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 審議。
-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06年9月29日路運規字第106011930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第四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六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等相關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補助低地板公車8輛(每輛補助223萬6,000元),共計補助1,788萬8,000元。
(二)又為推動本市發展無障礙公共運輸系統,除中央補助經費外,本局擬依「臺南市區汽車客運業購買低碳車輛補助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附件2),每輛低地板公車增加80萬元補助,前揭8輛低地板公車共計640萬元整。故「汰舊換新-興南客運」補助經費2,428萬8,000元(中央補助1,788萬8,000元;市配合款640萬元)。
(三)因本案未及納入本局所屬公共運輸處107年度預算,擬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於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10月18日第312次市政會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於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9/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11/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11/30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60008352號
- 執行情形
- 興南客運於106年11月13日完成8輛低地板公車購車契約,另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06年12月15日撥付第1期款新臺幣1,252萬1,600元,本案預計107年5月13日交車,配置於紅、藍、綠、棕幹支線服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