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7/10/23 
來文字號
府交公運字第106105256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本市106年度「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昇計畫」汰舊換新-興南客運(8輛低地板)(計畫編號:106TND01)」經費2,428萬8,000元(中央補助1,788萬8,000元;市配合款64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於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06年9月29日路運規字第106011930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第四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六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等相關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補助低地板公車8輛(每輛補助223萬6,000元),共計補助1,788萬8,000元。

(二)又為推動本市發展無障礙公共運輸系統,除中央補助經費外,本局擬依「臺南市區汽車客運業購買低碳車輛補助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附件2),每輛低地板公車增加80萬元補助,前揭8輛低地板公車共計640萬元整。故「汰舊換新-興南客運」補助經費2,428萬8,000元(中央補助1,788萬8,000元;市配合款640萬元)。

(三)因本案未及納入本局所屬公共運輸處107年度預算,擬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於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10月18日第312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於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1/30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60008352號 
執行情形
興南客運於106年11月13日完成8輛低地板公車購車契約,另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06年12月15日撥付第1期款新臺幣1,252萬1,600元,本案預計107年5月13日交車,配置於紅、藍、綠、棕幹支線服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