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6/04/12 
來文字號
府農港字第105037454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為加強本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擬具修正自治條例,增加蚵棚遺失或停養時之處理規定,並提高未標示放養蚵棚及未回收蚵棚之處分罰則。
  2. 本案業經本府105年3月16日第24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3. 檢附「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含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條文內容)乙份。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6/30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50004523號 
執行情形
本案已於105年9月1日府法規字第1050895080A號令修正公布施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