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峻潭
- 連署人
- 案由
- 建請市府將玉井區青果市場經營制度之機制建立完善乙案。
- 說明
一、玉井區農作豐富,大多數果農依賴青果市場為行銷管道,因此要求玉井青果市場在市政府接管後,其經營主體、經營辦法、管理機制應要明確制定,以俾能導向農業為觀光行銷方針,提昇農產品價值,而能改善農民生產及生活品質。
二、農業局接收青果市場業務,但是業務主辦單位在人力上顯然不足,造成功能不彰而影響地方發展。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07/1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07/22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00010965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台南市政府100.08.01府農銷字第1000568698號函復: 一、玉井青果市場當初係玉井鄉公所以「公共造產基金」興設,非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及「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規定輔導對象,因此台南縣市合併改制前並非本府農業局職掌業務。合併改制後,原依「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由玉井鄉公所自行經營的玉井青果市場的部份(原編列公共造產基金附屬單位預算),100年度預算改編列於玉井區公所公務預算,由區公所聘僱或派任承辦人員管理。 二、經多次派員會同相關單位至現場瞭解,由於玉井青果市場先天腹地狹小(7,350平方公尺),加上先期動線規劃不良,以致旺季時常有車輛打結情況。再加上市場場址土地多為國有財產局所有,如以有償撥用玉井青果市場24筆國有土地初估須9,169萬5,901元,且部份土地使用現況非僅供市場使用,因此改善市場方案須從長計議。目前本府朝向尋求較大的場地作遷場研議,進行市場需求、財務分析等可行性評估後,再結合農業與文化觀光作市場整體規劃。俟有結論,再行函復貴會及提案議員。 三、另有關本府農業局在縣市合併後接管原公所之青果市場(大內、玉井)及批發市場(新化、左鎮、關廟、麻豆及佳里)業務及財產,人力不足部份已請人事單位研議增補員額編制。
農業局業於100年8月1日府農銷字第1000568698號函復市議會及提案議員:從長計議改善市場方案,朝向尋求較大的場地作遷場研議,進行市場需求、財務分析等可行性評估後,再結合農業與文化觀光作市場整體規劃。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