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4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余柷青
- 案由
- 建請市府積極辦理新化區「廣停6」場域與交通設施,打造新化觀光入口意象及休憩節點,以活化已徵收市地使用。
- 說明
- 「廣停6」為進入虎頭埤風景區、中興林場及虎頭埤特區的重要入口之一,周邊亦鄰近南圳綠堤步道及新化國中,具交通及觀光串聯功能。
- 建請市府積極辦理規劃,包含入口意象、綠地空間、人行步道、臨停區及YouBike站點,提升市容景觀及民眾使用便利性。
- 透過整體環境改善,可作為新化觀光中繼及休憩節點,提升地方觀光形象與生活品質。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6/1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6/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7/01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50004997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積極辦理新化區「廣停6」場域與交通設施,打造新 化觀光入口意象及休憩節點,以活化已徵收市地使用」決議案,敬答覆 如下: 一、 有關新化廣停6用地,原於民國60年擬定新化都市計畫時於三-2號 道路兩側劃設綠地用地,續於民國75年變更新化都市計畫(第一次 通盤檢討)案時,變更三-2道路兩旁2.5公尺及東端6公尺為道路用 地、其餘綠地變更為廣(停)用地後,迄今未變動,並於民國82年 徵收取得。 二、 次查本府112年4月19日「已徵收土地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及徵收 後續作業未完成案件列管會議」中決議調整廣停6公共設施以開闢 廣場方式進行。 三、 本府工務局前於114年10月28日邀集新化區公所、相關單位及地方 民意代表等共同現勘,囿於廣停6開闢前置作業須拆除該用地6筆地 號上之違建,爰先行辦理拆除作業。查迄今剩餘1件待拆,後續由 本府工務局與新化區公所協調辦理開闢事宜。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