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3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怡珍、周麗津、Ingay Tali穎艾達利、蔡旺詮 
連署人
李中岑、吳禹寰、陳秋萍、林志聰、周奕齊 
案由
為提昇本市特教品質,維護特教生學習權益,建請本市國小教師甄試列入特教教師甄選名額。 
說明
  1. 依據今年5月30日聯合報報載,各縣市不開特教教師正式缺,以代理教師協助特教業務,代理師年年換人,學生每年都得重新適應環境。詳如新聞報導:
  2. 依據本市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員額核定表,國小的特教老師總數359,正式304佔全體特教老師84.68%,代理55佔全體特教老師15.32%;國中特教老師總數241,正式229佔全體特教老師95%,代理12佔全體特教老師5%。次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國民小學得視需要,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八範圍內,將專任員額控留,改聘代理教師、兼任、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輔助教學工作之臨時人員...,從前述數字看來,國小特教師代理比例顯有過高。
  3. 檢視本市教師甄試簡章,今年國小教師甄試未有甄選特教師,建請教育局評估本市特教師人數及生師比,納入來年教師甄試之依據。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6/2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7/0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680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為提昇本市特教品質,維護特教生學習權益,建請本市國小教師甄試列入特教教師甄選名額」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特教教師出缺時,為使現服務於外縣市之臺南子弟有返鄉服務機會,開列市外調動缺額,並依市外介聘後缺額及特教學生消長情形,評估辦理教師甄選作業。本市於109 學年度開列3 個缺額,列入國小特教教師甄選名額。 二、復考量整體國中小特教學生數業隨少子化現象呈現微幅下降趨勢,且考量現有國小師資尚符應服務目前特教學生數,若日後特教學生數持續減少,致需裁減師資,爰員額仍需適切控管,以降低教師超額問題。 三、本府教育局未來仍將逐年檢視國小整體特教師資結構,以及特教學生安置情形等因素,審慎評估辦理國小特教新進教師甄選之可行性。 四、另因近年學前特教學生數增加幅度較大,為優化學前特教教學內涵並降低師生比,爰 111 學年度開列 15 個缺額,列入學前特教教師甄選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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