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3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翰 
連署人
沈震東、陳秋宏、周嘉韋、黄肇輝、蔡筱薇 
案由
為使空汙儀器落實其功用,建請市府改善空汙儀器裁罰相關方案。 
說明
有鑒於空污儀器目前無法檢測出明顯標準,建議環保局透過其他地方對照,將PR95外的監測結果列為警示要求限改善,並提出相關配套方案,使空污儀器發揮其功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6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5586號 
執行情形
鑑於異味來源種類甚多,目前市面直讀式儀器存有易受環境干擾致精準度不高,甚至包含微感器氨測項,故目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無公告相關異味採樣直讀儀器可納入裁處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將適時反映環保署研究開發空污直讀儀器作為裁罰依據,提供地方政府執行,以符法制相關程序,故針對可疑異味來源,本府環境保護局後續將加強稽查及輔導業者做好異味管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