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0/03/03
- 來文字號
- 府工新二字第1090250761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補助辦理「柳營區南81重溪橋改建」案,工程改建總經費1億7,578萬元[中央補助工程費1億1,161萬2,000元,市配合款6,416萬8,000元(工程費6,116萬8,000、用地費300萬)],其中109年度預計支用款310萬元(市配合款300萬元、中央補助款1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109年2月18日水五工字第1090102255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款項係為辦理「柳營區南81線重溪橋改建」案,工程經費需求計新台幣1億7,578萬元[中央補助工程費1億1,161萬2,000元,市配合款6,416萬8,000元(工程費6,116萬8,000、用地費300萬)],其中109年度預計支用款310萬元(市配合款300萬元、中央補助款10萬元),因未及納入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方式辦理,分3年編列:
(1)109年度編列310萬元(中央補助款10萬元、市配合款300萬元)。
(2)110年預算編列工程費1億元(中央補助款7,000萬元、市配合款3,000萬元)。
(3)111年預算編列工程費7,268萬元(中央補助款4,151萬2,000元、市配合款3,116萬8,000元)。
五、本案業經本府109年3月3日第428次市政會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5/07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6/09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6/15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3523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