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03/03 
來文字號
府工新二字第109025076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補助辦理「柳營區南81重溪橋改建」案,工程改建總經費1億7,578萬元[中央補助工程費1億1,161萬2,000元,市配合款6,416萬8,000元(工程費6,116萬8,000、用地費300萬)],其中109年度預計支用款310萬元(市配合款300萬元、中央補助款1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109年2月18日水五工字第1090102255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款項係為辦理「柳營區南81線重溪橋改建」案,工程經費需求計新台幣1億7,578萬元[中央補助工程費1億1,161萬2,000元,市配合款6,416萬8,000元(工程費6,116萬8,000、用地費300萬)],其中109年度預計支用款310萬元(市配合款300萬元、中央補助款10萬元),因未及納入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方式辦理,分3年編列:

(1)109年度編列310萬元(中央補助款10萬元、市配合款300萬元)。

(2)110年預算編列工程費1億元(中央補助款7,000萬元、市配合款3,000萬元)。

(3)111年預算編列工程費7,268萬元(中央補助款4,151萬2,000元、市配合款3,116萬8,000元)。

五、本案業經本府109年3月3日第428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5/07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352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