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5/12 
來文字號
府警刑字第112063723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警政署核定補助本府「協助地方政府精進警察科技偵查設備經費需求計畫書」計畫經費新臺幣1,325萬3,000元(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12年3月17日警署刑研字第11200026425號函。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等相關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1,325萬3,000元(中央全額補助),因內政部警政署於112年3月17日核定本府計畫,未及納入本府警察局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擬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5月2日第59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係由內政部警政署統一採購配發科技偵查設備至全國各縣市警察局,屬全國性計畫,倘墊付案未能於定期會通過,將影響中央統一採購期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3/06/0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530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