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9/08 
來文字號
府交智安字第110108991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提升道路品質計畫(2.0)」核定本市補助計畫「臺南市人本交通及校園教育宣導行銷案」經費500萬元(中央補助410萬元;市配合款9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0年8月24日台內營字第110081383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業經內政部營建署同意本市辦理「臺南市人本交通及校園教育宣導行銷案」並補助410萬元,本市自籌90萬元,總預算金額500萬元。

(二)本案中央補助經費核定因日期較晚,未及納入本局111年度預算,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9月6日第50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0/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0/2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0/2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1025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