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其他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臨時動議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其他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順良
- 連署人
- 杜素吟、趙昆原、林阳乙、張世賢
- 案由
- 建請市府重視校園安全問題,並請教育局於一個月內提出實際規劃作業與執行方案,送交本會審議。
- 說明
一、針對北投國小劉姓女童慘遭割喉案,引起全國關切校園安全問題,教育局學輔楊明達解釋,針對警衛退休後會由保全替代協助,保全經費市府會承擔,並會控管保全素質,還會撥補替代役男,特別是偏遠地區。另學校如有重大活動,也會有專人視察,且會請學校將課後安親班集中在一起,請學生陪伴上洗手間,至於校安督導每學期都會進行。
二、學生九月開學在即,教育局安全規劃到現今為止,仍在草案作業當中,尚未整體規劃完成,讓臺南市校安問題令人憂心。
三、請教育局儘速於九月開學前規劃好實際執行方案,送交議會研議。
- 辦法
-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06/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08/20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5/09/01
- 發文字號
- 南議議事字第 1040004931號
-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重視校園安全問題,並請教育局於一個月內提出實際規劃作業與執行方案,送交本會審議。」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局為預防本市學童於校園內發生安全事件,於 104年6月4 日邀集警察局少年隊與婦幼隊及本市國中小校長代表召開校園安全研商會議,會中就本市各級學校之校園安全維護列出下列執行方案: (一)教育局方面 1.調查所屬學校巡邏箱之設置位置與數量以及監視器之拍攝角度調整情況。 2.協助本市學校處理校內監視器與緊急求助鈴之修繕維護作業。 (二)學校方面 1.各級學校邀請轄區派出所重新檢視校園巡邏箱之設置數量、位置、巡邏時間以及校園內監視器之設置位置與拍攝角度,並參照派出所之專業建議進行調整。 2.調查校園內監視器及廁所緊急求救鈴之設置及維修需求。 3.檢視監視系統功能,以利發現有陌生人闖入,學校在最快時間內反應,並啟動校安應變機制處理。 4.結合學校周邊「愛心商店」維持學童上下學安全,提醒家長不要讓學童落單,暴露於危險環境中。 5.各校在每學期班親會時,宣導校園安全教育作法,將安全網由家庭連接到校園。 6.課後社團、課輔地點集中並靠近行政辦公室,學校師長及愛心志工,可以共同守護留校學生。 7.落實校園門禁安全管制、明訂校園開放時間,並於學校各出入口設置告示牌,上課期間訪客由學校正門出入。 8.配合校園巡邏措施,結合社區巡守隊、區里志工、整合校內志工團,對於可疑人、事、物應提高警覺,並即時通報校方與警政單位。 9.針對校園周邊繪製危險熱點地圖公告及宣導;提升教職員工的警覺性,每學期辦理人為災害演練,精進校屬人員應變能力。 10.規劃學童統一接送區,如需等待家長接送之學童集中於靠近校門口之教室,並由師長或愛心志工陪伴。 (三)警察局方面 1.協助檢視本市學校之巡邏箱及監視器設置情況並給予專業建議。 2.協助各校進行巡守隊或志工團之勤前訓練。 3.協助每學期本市校園環境安全檢測及建議。 二、本局已具體執行內容: (一)本局於104年7月20日完成本市國中小巡邏箱之設置位置與數量以及監視器之拍攝角度調整情況調查並列冊管理,各校監視器設置位置與拍攝角度參照派出所之專業建議進行調整。 (二)本局業以104年7月2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40563543號函 請本市各級學校完成以下校園安全措施: 1.課後社團、課輔地點及中並安排靠近行政辦公室,學校師長及愛心志工,可以共同守護留校學生。 2.結合學校周邊「愛心商店」維持學童上下學安全,提醒家長不要讓學童落單,暴露於危險環境中。 3.落實校園門禁安全管制:明訂校園開放時間;併於學校各出入口設置告示牌,上課期間訪客由學校正門出入。 4.針對校園四周環境繪製危險熱點地圖公告及宣導;提昇教職員工的警覺性,每學期辦理人為災害演練,精進校屬人員應變能力。 5.規劃學童統一接送區,如需等待家長接送之學童集中於靠近校門口之教室,並由師長或愛心志工陪伴。 (三)本局將配合相關訪視,督導所屬學校安全防護軟、硬體設施(備)之建置情形,並提供改進建議及經費補助。 (四)因應圍牆矮化和親和性圍牆的實施,各校至少每學期開學初完成檢視校園監視(錄)器材及緊急求救鈴等設備之規劃加強安全網絡的建置。 五)本局105年度編列經費補助學校辦理監視器系統維修、汰換及感應式照明燈等經費,發揮校園安全防制及警示功能。 (六)針對無駐衛警之學校核給裝設保全系統經費,計有國(高)中50校、國小163校。 三、本局將持續特積極督導學校落實校園安全環境檢視,與警政單位合作,建置安全校園,維護學童在校人身安全。
一、105年3月17日府教安(一)字第1050190816號函復。 二、本府(教育局)為預防本市學童於校園內發生安全事件,於104年6月4日邀集警察局少年隊與婦幼隊及本市國中小校長代表召開校園安全研商會議,會中就本市各級學校之校園安全維護提出執行方案。 三、104年7月20日完成本市國中小巡邏箱之設置位置與數量以及監視器之拍攝角度調整情況調查並列冊管理,各校監視器設置位置與拍攝角度參照派出所之專業建議進行調整。 四、函請本市各級學校完成以下校園安全措施: (一)課後社團、課輔地點及中並安排靠近行政辦公室,學校師長及愛心志工,可以共同守護留校學生。 (二)結合學校周邊「愛心商店」維持學童上下學安全,提醒家長不要讓學童落單,暴露於危險環境中。 (三)落實校園門禁安全管制:明訂校園開放時間;併於學校各出入口設置告示牌,上課期間訪客由學校正門出入。 (四)針對校園四周環境繪製危險熱點地圖公告及宣導;提昇教職員工的警覺性,每學期辦理人為災害演練,精進校屬人員應變能力。 (五)規劃學童統一接送區,如需等待家長接送之學童集中於靠近校門口之教室,並由師長或愛心志工陪伴。 五、配合相關訪視,督導所屬學校安全防護、硬體設施(備)之建置情形,並提供改進建議及經費補助。 六、因應圍牆矮化和親和性圍牆的實施,各校至少每學期開學初完成檢視校園監視(錄)器材及緊急求救鈴等設備之規劃加強安全網絡的建置。 七、105年度編列經費補助學校辦理監視器系統維修、汰換及感應式照明燈等經費,發揮校園安全防制及警示功能。 八、針對無駐衛警之學校核給裝設保全系統經費,計有國(高)中50校、國小163校。 九、本府(教育局)將持續特積極督導學校落實校園安全環境檢視,與警政單位合作,建置安全校園,維護學童在校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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