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2/11/30
- 來文字號
- 府社工字第 1011017227 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101年補助本市辦理低收入戶家庭生活、就學生活補助增撥經費計新臺幣2,924萬3,000元整乙案(本案為內政部補助款;市配合款無),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1年9月27日台內社字第101031398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內政部100年9月15日台內社字第1000182200號函核定補助本市旨揭項目全年度經費總計新臺幣7,950萬6,000元整,分3期撥款,惟該補助款因不及納入本年度編列預算數,業經臺南市議會於第1屆第3次定期大會市府提案(民政第6號案)決議案同意墊付並已完成本年度追加(減)預算轉正在案。
(二)旨揭補助款第3期應補助新臺幣1,569萬元整,惟內政部實際撥款金額為新臺幣4,493萬3,000元整,增撥新臺幣2,924萬3,000元整,本款項業於101年10月22日撥入臺南市公庫在案,然增撥之經費並未列入上述墊付案及追加(減)預算轉正之中,為利辦理後續核發低收入戶各項生活補助事宜,先行辦理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11月28日第9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12/04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12/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10011227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