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許至椿、杜素吟、蔡淑惠、李坤煌、林阳乙
- 案由
- 建請市府提高生育補助第一胎為1萬元、第二胎為2萬元及相關配套,以提升青年家庭生養意願。
- 說明
一、六都市府為了鼓勵生育均提供生育補助,減輕年輕夫妻生養的家庭負擔。
二、根據105年10月10日媒體報導六都生育補助比較,台北市每胎補助2萬元、新北市每胎2萬元、桃園市單胞胎每胎3萬元、台中市單胞胎每胎1萬元。
三、本市目前的生育補助是第一胎補助6000元,第二胎起每胎補助1萬2000元,與其他直轄市相比較,津貼補助相形遜色。
四、建請市府提高生育補助,第一胎提高到1萬元,第二胎起2萬元以上,期能達到鼓勵市民多生育之效。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10/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12/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1/05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8899號
- 執行情形
- 106年1月12日府民戶字第1060055251號函民政局回復如下: 本府就「建請市府提高生育補助第一胎為1萬元、第二胎2萬元及相關配套,以提升青年家庭生養意願。」提案,敬答覆如下: 一、生育獎勵金非法定社會福利,係各縣市政府視財源,為鼓勵生育之福利措施,各縣市資格條件及金額等福利皆有不同,是市府的一份心意,也是社會對產婦的鼓勵及恭喜。 二、提高生育增加人口,需要完整育兒配套措施,非提高生育獎勵金補助即能鼓勵生產,本市為鼓勵市民生育,除本局發放生育獎勵金、贈送市民卡之寶貝卡外,尚有社會局之保母托育費用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少年生活扶助、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教育局之中低收入戶幼兒補助、2-4歲幼兒教保券、2-4歲公立幼兒園免學費計畫…等相關育兒福利措施。 三、本府自100年至105年底已發放生育獎勵金金額共計8億2,183萬2,000元整,因本府財源拮掘,若提高生育獎勵金額度,將排擠其他社會福利措施及各項建設經費,本案錄案視本府財源許可時再研議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