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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積極籌辦228、313紀念日之「轉型正義」系列活動,讓更多市民了解紀念日背後之實質意義,進而推動落實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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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3年4月12日1130002167號
本府就貴會建請市府積極籌辦228及313紀念日之「轉型正義」系列活動案,敬答覆如下:
1、本府於每年辦理「轉型正義」有關紀念活動,茲說明如下:
(1)為悼念228事件受難者,本府每年均於安平及新營輪流舉辦追思紀念儀式,由市長與受難者家屬,在二二八紀念碑前獻花致意,表達哀悼,活動本身不僅是撫慰受難者家屬,亦提醒國人記取歷史教訓,堅守和平與轉型正義的信念。
(2)有關313紀念日,本府自111年2月26日辦理「正義與勇氣」微型展開幕暨念碑揭幕儀式,展期為2月26日至3月31日,共計1,171人參觀、同年9月18日亦辦理臺南二二八與民主人權歷史常設展,透過這樣的轉型正義活動,可以引導社會對於人權價值的認知與重視,並以此激發公民參與和反思,以更加公平的角度審視這些人權議題,推動社會正義的進步,進一步預防未來事件再度重演的可能性。
(3)另本府自101年宣布每年4月7日為臺南市言論自由日,是全國第一個訂定言論自由日的城市。且每年均辦理相關系列活動,包含記者會、靜態裝置展覽,攝影作品展覽及動態演唱會等,以紀 念民主前輩為爭取言論自由犧牲奉獻精神,並傳達言論自由的價值,此亦為轉型正義議題之系列延伸活動。
2、針對本府未來籌辦「轉型正義」 紀念活動,本府再研議透過各種線上活動,如線上推廣(Facebook、Instagram、YouTube等)或是年輕人使用的新平台Threads、甚至以廣播製作Podcast,嘗試介入新的族群進行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