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02/27 
來文字號
府衛企字第102012940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核定本市辦理102年「減免優生保健相關措施費用補助相關作業及經費預算」經費新台幣1,266萬8,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1,266萬8,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2月6日國健婦字第1020400466號函及行政院主計總處102年1月25日主預補字第102010019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1,266萬8,000元整,本市無編

列配合款。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2月27日第10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3/12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3/15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0155號 
執行情形
1.已納入102年度追加減預算辦理。 2.102年1-7月辦理減免優生保健相關措施,經費已使用7,348,568元,執行率達58%。照案執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