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2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12/02 
來文字號
府文祕字第1000933535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本處預計辦理之「傳統大木師阜許漢珍營建技術傳習-鋼筋混凝土仿造疊斗式木屋架」,總經費為新台幣120萬元整(其中中央補助款30萬元,本市配合款90萬元)。為爭取時效,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以進行發包作業,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事宜,俟101年度追加預算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100年11月1日文資籌三字第1003008529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說明: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核定補助本處「傳統大木師阜許漢珍營建技術傳習-鋼筋混凝土仿造疊斗式木屋架」計畫,經常門總經費新台幣12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30萬元,市自籌款為新台幣90萬元)。廟宇大木傳統技術已瀕臨失傳,且漸為鋼筋混凝土(RC)取代,本市「廟宇大木」技術保存者許漢珍師阜為兼顧RC材料的使用並維持傳統廟宇意象,開始採用「RC仿造疊斗式木屋架」構造型態,不但具堅固特性且能達到傳統構架的形式,在新材料新工法浪潮下,仍能保持一定的傳統。許漢珍師阜具強烈意願將其精熟技術進行傳承,惟其年事已高且健康不佳,本案於執行期程上具緊迫性,預計於明(101)年1月完成發包。惟因本案核定後未能及時列入本處101年度預算編列,故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先行辦理墊付以辦理發包,俟於101年度追加預算轉正。

三、上開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30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90萬元整,配合款科目由101年度文化業務-文化資產-業務費項下支應。

四、本案業經11月30日第45次市政會議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敬請 貴會審議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預算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12/1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1537號 
執行情形
1.本案現正辦理招標程序,招標文件簽核中,預計於4月完成招標簽約開始執行。 2.本案執行期程為6個月,分為傳習課程與數位典藏紀錄二部分。傳習課程由許漢珍先生親自進行,進行鋼筋混凝土仿木構架之實際製作,將此技藝進行傳承,同時並將所有過程以數位典藏方式進行影像紀錄,將此技藝之工法、工具與材料等成果記錄保存。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