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4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翰 
連署人
蔡筱薇、陳秋宏、陳碧玉 
案由
建請市府完善行動醫療健康檢查-身體組成評估Inbody應列出檢核項目。 
說明

一、本市城鄉差距大,造成醫療資源分布不均,部份地區人口老化也缺乏醫療資源,為讓偏遠地區民眾亦能享有同等醫療資源並行使健康權,因此推動「行動醫療全民健檢」之計畫。

二、相較於體重、BMI指數身體組成評估更能精準地評估民眾的身體狀況,也讓隨行的醫療團隊做出更精準的判斷及建議,建請市府增加身體組成評估Inbody於「行動醫療健康檢查」之計畫中,透過體脂率、肌肉量及自然代謝率等項目供民眾作為健康評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1211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衛生局109年12月16日府衛國健字第1091379741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建請市府完善行動醫療健康檢查-身體組成評估Inbody應列出檢核項目。」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行動醫院、全民健檢」活動目前提供之項目內容中已包含有BMI(身體質量指數,由量測身高及體重所計算)腰圍、體脂肪、握力、衰弱評估、營養評估等項目,並會針對各項異常提供適當之轉介。 二、 上述BMI為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用以衡量肥胖程度,衰弱評估(SOF)、握力量測及營養評估(MNA-SF)等亦均有國民健康署或其他醫學實證建議用於篩檢評估工具。 三、 有關貴會建議於活動中使用Inbody提供民眾量測,本府衛生局會再進行評估,功能上雖可多量測包含肌肉組成、基礎代謝率或內臟脂肪等項目,但其所需耗費時間相對較多(約3-5分鐘/人),所需硬體設備費用亦較高且不易於搬運,且搬運過程中易造成碰撞或損壞,需多加考量。 四、 目前「行動醫院、全民健檢」活動執行上已有多項評估工具,如未來購置機器,可用於「行動醫院、全民健檢」初步篩檢後,提供第二階段篩檢異常個案使用,惟仍需多加評估購置及後續執行上之可行性及效益。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