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4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宗翰
- 連署人
- 蔡筱薇、陳秋宏、陳碧玉
- 案由
- 建請市府完善行動醫療健康檢查-身體組成評估Inbody應列出檢核項目。
- 說明
一、本市城鄉差距大,造成醫療資源分布不均,部份地區人口老化也缺乏醫療資源,為讓偏遠地區民眾亦能享有同等醫療資源並行使健康權,因此推動「行動醫療全民健檢」之計畫。
二、相較於體重、BMI指數身體組成評估更能精準地評估民眾的身體狀況,也讓隨行的醫療團隊做出更精準的判斷及建議,建請市府增加身體組成評估Inbody於「行動醫療健康檢查」之計畫中,透過體脂率、肌肉量及自然代謝率等項目供民眾作為健康評估。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11/2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12/0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12/09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12119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衛生局109年12月16日府衛國健字第1091379741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建請市府完善行動醫療健康檢查-身體組成評估Inbody應列出檢核項目。」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行動醫院、全民健檢」活動目前提供之項目內容中已包含有BMI(身體質量指數,由量測身高及體重所計算)腰圍、體脂肪、握力、衰弱評估、營養評估等項目,並會針對各項異常提供適當之轉介。 二、 上述BMI為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用以衡量肥胖程度,衰弱評估(SOF)、握力量測及營養評估(MNA-SF)等亦均有國民健康署或其他醫學實證建議用於篩檢評估工具。 三、 有關貴會建議於活動中使用Inbody提供民眾量測,本府衛生局會再進行評估,功能上雖可多量測包含肌肉組成、基礎代謝率或內臟脂肪等項目,但其所需耗費時間相對較多(約3-5分鐘/人),所需硬體設備費用亦較高且不易於搬運,且搬運過程中易造成碰撞或損壞,需多加考量。 四、 目前「行動醫院、全民健檢」活動執行上已有多項評估工具,如未來購置機器,可用於「行動醫院、全民健檢」初步篩檢後,提供第二階段篩檢異常個案使用,惟仍需多加評估購置及後續執行上之可行性及效益。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