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01/02 
來文字號
府水雨字第1081537007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2期(108-109年度)」經費新臺幣1億4,148萬元整(中央補助139,958仟元;市配合款1,522仟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8年11月28日營署水字第108124728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局為辦理易淹水地區雨水下水道建設,提報內政部營建署「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爭取補助,經核定新增「臺南市永康區永華路273巷排水應急工程」等7件工程及調整部分工程經費,合計新臺幣1億4,148萬元整(中央補助139,958仟元;市配合款1,522仟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12月31日第42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3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0/01/0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1/14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1/17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2/0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051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