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2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
- 連署人
- 吳禹寰、盧崑福、Ingay Tali 穎艾達利、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市府針對永康區大灣國小菁英館二樓木質地板進行修繕,以保障師生、家長通行往來及運動之安全。
- 說明
- 查永康區大灣國小菁英館二樓木質地板業已使用多年,多數呈現龜裂、破損或其他不堪使用之情形,復經於114年11月17日會同相關人員到場會勘在案。
- 又菁英館二樓主要供師生練習桌球、羽球使用,該等運動亟需跑動,地板之安全性要求對於師生之重要性不可言語。另該處亦會辦理活動,家長與師生共同匯集該處,地板之完整性與否更影響通行往來之安全。
- 綜上,建請市府針對永康區大灣國小菁英館二樓木質地板進行修繕,提供該校師生、家長安全通行及運動之空間。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11/2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12/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12/10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11907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永康區大灣國小菁英館二樓木質地板進行修繕,以保障師生、家長通行往來及運動之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於114年11月17日由林議員燕祝會同體育局陳局長、林副局長及設施黃科長到場等會勘在案。 二、該場地主要供桌球隊、羽球隊練習及學校集會多功能使用,因使用頻繁且多年未完整修繕,部份地板間已有縫隙裂開情形。 三、本案校方提議重新翻修木質地板鋪面,體育局已提供校方相關改善建議,後續將由校方評估後,提送申請計畫概算至體育局審查辦理。如有急迫性需求,亦將編列相關預算協助學校辦理改善。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