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永康區大灣國小菁英館二樓木質地板進行修繕,以保障師生、家長通行往來及運動之安全。 
說明
  1. 查永康區大灣國小菁英館二樓木質地板業已使用多年,多數呈現龜裂、破損或其他不堪使用之情形,復經於114年11月17日會同相關人員到場會勘在案。
  2. 又菁英館二樓主要供師生練習桌球、羽球使用,該等運動亟需跑動,地板之安全性要求對於師生之重要性不可言語。另該處亦會辦理活動,家長與師生共同匯集該處,地板之完整性與否更影響通行往來之安全。
  3. 綜上,建請市府針對永康區大灣國小菁英館二樓木質地板進行修繕,提供該校師生、家長安全通行及運動之空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1190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永康區大灣國小菁英館二樓木質地板進行修繕,以保障師生、家長通行往來及運動之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於114年11月17日由林議員燕祝會同體育局陳局長、林副局長及設施黃科長到場等會勘在案。 二、該場地主要供桌球隊、羽球隊練習及學校集會多功能使用,因使用頻繁且多年未完整修繕,部份地板間已有縫隙裂開情形。 三、本案校方提議重新翻修木質地板鋪面,體育局已提供校方相關改善建議,後續將由校方評估後,提送申請計畫概算至體育局審查辦理。如有急迫性需求,亦將編列相關預算協助學校辦理改善。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