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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林志展、周嘉韋、黄肇輝、蔡麗青、陳秋宏、陳皇宇、郭鴻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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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研議提供里、鄰長免費騎乘YouBike,作為洽公之交通工具,減輕其交通支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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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議提供里、鄰長免費騎乘YouBike,作為洽公之交通工具,減輕其交通支出負擔」案,敬答覆如下:
本市公共自行車於112年2月23日起由YouBike系統提供服務,為鼓勵市民及觀光旅客騎乘公共自行車,於112年12月31日前提供不分卡別前30分鐘免費,及市民卡第31分鐘起相關優惠(YouBike 2.0全時段半價及YouBike 2.0E電動輔助單車每30分鐘補助10元)措施。
自113年1月1日起,考量公共自行車推廣已達階段性任務,回歸使用者付費機制取消前30分鐘全面免費之優惠,惟為鼓勵市民申辦市民卡,市民卡仍持續享有優惠措施;除市民卡專屬騎乘優惠外,購買本市各類通勤月票TPASS(299、399及南高屏跨境通勤月票),均可享有本市公共自行車全部車種不限次數前30分鐘免費之優惠,鼓勵具通勤需求民眾多加利用。
有關建議里、鄰長免費騎乘YouBike作為洽公之交通工具一案,將請本府民政局視民政業務需求、優惠額度及所需經費額度等因素,綜合評估後續本案騎乘優惠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