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7/29 
來文字號
府環秘字第113099181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核定本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民治辦公室搬遷及進駐台灣首府大學修建工程計畫暨成立南區毒化災備援中心」經費新臺幣3,000萬元整(中央補助2%計65萬元,地方配合款98%計2,935萬元),為爭取時效,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113年7月3日環化評字第1138006016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所需總經費為新臺幣(下同)3,000萬元整,經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核定經費計65萬元整,本府需編列配合款計2,935萬元整,俾利本局儘速辦理後續招標事宜。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7月23日第65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為利本局民治辦公室加速辦理搬遷修繕工程,得以儘早進駐台灣首府大學,並需於113年11月30日前設置本市毒化災備援中心完成,旨揭計畫確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8/12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8/15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8/2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8/27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0749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