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6次 臨時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順良
- 連署人
- 蔡育輝、蔡旺詮、許至椿、林全忠
- 案由
- 建請市府環保局提出防治登革熱之相關因應對策。
- 說明
- 因氣候變遷雨季變長夏季將至,有鑑於104年度臺南市爆發登革熱疫情,建請環保局各里編制環境稽查人員,以里為點,逐一清查空屋、空地、私宅積水容器,加強勸導或提報並增列消毒費用預算,以免重蹈覆轍危害民眾生命安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3/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3/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4/08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1889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5.04.28府環清字第1050367120號函復: 一、2016登革熱防治策略,以「低病例數、低死亡率 健康城市、美麗家園」為執行的二大目標,以及「八大原則」為工作指引,首重全民防疫、社區總動員及落實家戶自主清除孳生源、三級複式稽查,執行重點如下: (一)環境/防疫清潔日: 無本土病例行政區:每月第二個星期六舉辦環境清潔日;發生本土病例行政區,各區公所變更為每週六防疫清潔日,至衛生局宣布該病例區解除列管當週起,得再恢復正常環境清潔日。 (二)辦理三級複式動員: 配合環保署計畫於105年3月至6月間,於清潔日結束後與環保局與衛生局每月每區抽查5%里數,只要積水容器超過20個的里,即要求公所重新動員做孳生源清除。 (三)資收體系管理: 針對資收體系督導落實孳清、分級管理、勤查重罰、加速價購、即報即清等各項輔導稽查措施。 (四)空地空屋管理: 公所落實空地空屋列管及巡查,如發現髒亂,立即查報地主改善,如未如期改善,函送環保局裁處列管。 (五)高風險行業列管稽查: 登革熱高風險行業除資收業者外還有工地,市府工務局全面列管本市建築工地,並定期辦理登革熱講習課程,要求工地主任必須上課及測驗,一旦工地被檢查出陽性孳生源除依規定處分外,亦將面臨停工處分。 (六)趕盡殺孓計畫 一旦本市區里有登革熱疫情或化學防治後里有回燒現象,環保局將再加強孳生源複查,並造冊列管個案周圍高風險場址,供公所定期檢查。 二、105年本市登革熱防治仍以孳清為主,噴藥為輔為原則,市府自3月起進行各區的區里座談會,和區長、里長及社區理事長當面討論登革熱防治之道,及進行規劃辦理工地業者登革熱講習、藥師登革熱講習與訓練等,以最週全的準備防治登革熱疫情。而105年環境衛生消毒計畫分為四階段進行防治作業,實施方式如下: (一)第一階段為預防整備期:目的降低境外移入病例病毒擴散,由本局補助各區公所雇工及提供藥劑(熱噴)、助煙劑進行環境衛生消毒工作。 (二)第二階段蘊釀期:為減少本土病例產生,若區里仍認為噴藥不足,由環保局或區公所提供背負式噴霧機及藥劑,由公所或里長自行雇用PCO或受訓合格人員進行噴藥。 (三)第三階段升溫期:各行政區已有本土病例產生,疫情指揮中心二級開設,經衛生局病媒蚊指數調查偏高的里,衛生局認為有化學防治需要,環保局進行化學防治。 (四)第四階段高峰期:本市病例擴散疫情指揮中心一級開設,統籌由指揮中心調度進行化學防治噴藥。
一、105年4月28日府環清字第1050367120號函復。 二、辦理情形如下: (一)環清日三級複式動員:至7月31日共檢查37區246里及複查14里不合格里。查獲陽性孳生源共92處(積水容器88個、水溝4處),髒亂點共104處。 (二)空地空屋管理:至7月31日查報4838件,裁處255件。 (三)資收體系管理:執行友善價購措施,收購弱勢個體戶2家,資收物共708公斤,價購金額920元。 (四)趕盡殺孓計畫:自本土首例至7月31日止,針對快篩陽性及確診案例共執行8件,查獲陽性孳生源10處,陽性水溝1件。 (五)第一階段環境消毒,全市37區已於105年4月30日完成。 (六)第二階段環境消毒,輔助第一階段噴藥不足,已於105年6月30日完成。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