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3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2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家貞
- 連署人
- 林燕祝、許至椿、周奕齊、方一峰、林美燕
- 案由
- 東區各重要道路交叉路左轉燈號指示,建請市政府進行清查並規劃統一車輛左轉的燈號指示。
- 說明
目前東區各重要道路交叉口,當車輛進行左轉時,有些是紅燈時左轉指示燈;或綠燈與左轉指示同時亮;或為對向來車紅燈提前亮..等方式,讓需要左轉的車輛始得左轉。但因在各大型路口無統一左轉方式的情形下,容易造成駕駛人混淆不分,因而有危險之疑慮。
擬請市政府清查各大型路口車輛左轉指示燈的型態,並規劃統一的車輛左轉的燈號指示。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2/03/18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3/23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3/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4/06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02815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1年4月14日府交交管字第1110497572號函復: 一、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下稱設置規則)規定,設置左轉保護時相需有左轉專用車道設施,而本市市區街道較窄,受限於道路寬度無法再增繪左轉專用車道(依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規定:市區道路車道寬度於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者,不得小於三公尺),因此無法廣設雙向之左轉保護燈號(紅燈帶左轉箭頭);而又依設置規則第230條第2項規定:「行車管制號誌置於左轉車輛較多,且兩向交通流量懸殊之交岔路口者,可使用綠燈早開(綠燈跟左轉指示先量)或遲閉方式處理」,爰此,本市之號誌設計皆係依設置規則辦理,合先敘明。 二、本局路口現有左轉管控方式: 1.兩側皆有左彎車道之道路且兩邊左轉量均大:路口以左轉專用時相(紅燈加左轉箭頭燈)的方式顯示。 2.雙邊無法增設左轉專用車道但有左轉需求路口:路口以早開或是遲閉方式管制(綠燈加左轉箭頭),同時設置「特殊時相路口 請依燈號行駛」紅底白字標誌牌面,提醒用路人應遵照號誌行駛。 三、本案將再行檢視路口號誌等相關交通設施設置狀況,加強用路人辨識,用路人仍需依現況燈號設計行駛,以維持路口通行安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