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4/29 
來文字號
府工養一字第110051901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第一次競爭型補助計畫核定補助經費新臺幣6億6,896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5億4,855萬1,000元,市配合款1億2,041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0年4月16日台內營字第110080570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內政部營建署「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第一次競爭型補助計畫核定補助經費新臺幣6億6,896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5億4,855萬1,000元,市配合款1億2,041萬5,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4月28日第48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7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9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0471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