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7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05/25 
來文字號
南市教秘字第1000387164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核定本市100年度「獎勵各級學校聘任專任運動教練」經費新台幣22萬5,0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0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暨教育部100年1月3日臺體(一)字第0990230142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本市辦理獎勵各級學校聘任專任運動教練計畫經費新台幣189萬元整,係為補助已進用正式編制專任運動教練之學校,培訓其運動團隊選手對外參賽、訓練營養、移地訓練、競賽裝備、課業輔導費用等,原預算獎勵縣市政府進用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已編列166萬5000元整,尚未編入預算不足經費計新台幣22萬5000元整。

三、本案係教育部全額補助,擬由100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體育及衛生教育計畫─體育教學及活動─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支應。

四、本案因時間緊迫,業經100年5月12日簽請市長核准,並將補提100年市政會議追認,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0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移請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6/01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6/0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0747號 
執行情形
本案業已撥付至學校執行,預計100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