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4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坤煌
- 連署人
- 盧崑福、杜素吟、陳特清
- 案由
- 建請市府相關單位,將柴頭港溪整治後兩岸行政區域及地籍重新調整。
- 說明
一、原柴頭港溪截彎取直整治後,西岸有部份永康區行政區域,土地地籍為永康區:東岸有部份係原北區行政區域,地籍為北區。
二、今整治後,以柴頭港溪為界,永康區與北區行政區域更加明顯,故行政區域應重新調整,且土地地籍亦應隨之調整,使行政區域與地籍能一致。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4/08/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4/10/2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4/10/27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30006952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3年11月19日府地測字第1031025738號函復: 一、查柴頭港溪兩岸原縣市交界處地籍已由本府地政局整理完畢,其地籍區段與現行行政區域為一致,惟若以柴頭港溪為區界,則有11處行政區域需調整,其中有5處應由北區調整為永康區,另有6處應由永康區調整為北區。 二、有關行政區域調整,將由本府民政局研議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