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4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盧崑福、杜素吟、陳特清 
案由
建請市府相關單位,將柴頭港溪整治後兩岸行政區域及地籍重新調整。 
說明

一、原柴頭港溪截彎取直整治後,西岸有部份永康區行政區域,土地地籍為永康區:東岸有部份係原北區行政區域,地籍為北區。

二、今整治後,以柴頭港溪為界,永康區與北區行政區域更加明顯,故行政區域應重新調整,且土地地籍亦應隨之調整,使行政區域與地籍能一致。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8/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10/2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10/27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3000695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3年11月19日府地測字第1031025738號函復: 一、查柴頭港溪兩岸原縣市交界處地籍已由本府地政局整理完畢,其地籍區段與現行行政區域為一致,惟若以柴頭港溪為區界,則有11處行政區域需調整,其中有5處應由北區調整為永康區,另有6處應由永康區調整為北區。 二、有關行政區域調整,將由本府民政局研議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