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 爭取公墓規劃消防安全設施並建立緊急通報系統。
-
說明
- 臺南市公墓火警頻傳,加之近年來綠化推動成績優異,植被面積擴大,更加深火警隱憂。雖公墓早年規畫不易,但如今既有安排遷葬,在新公墓用地中應一併設計消防安全設施以及緊急通報系統,除預防火警外,也可應對民眾發生急病等意外,避免憾事。
-
執行情形
- 發文日期:110年8月30日
發文字號:府民生字第1101037693號
本府就「爭取公墓規劃消防安全設施並建立緊急通報系統」案,敬復如下:
一、本市公墓占地範圍廣大,平時稀有人煙,為防範公墓火災,每年編列2,000萬元除草經費供各公墓管理機關運用,逢清明掃墓前,本府民政局均定期邀請環保局、消防局等機關召開公墓火災防治會議,討論各公墓主要墓道駐點、設置緊急救護站等事宜。
二、本年度透過加強橫向聯繫,由民政單位加強除草、環保單位加強清 運及消防局於熱點區域加強巡邏、宣導等措施,連假期間(4/2- 4/5),公墓及雜草火災發生件數64件,比109年同期105件大幅減少了41件,近2年已有逐年下降之趨勢,且本府民政局仍將繼續督導各管理機關加強公墓除草及巡查,並對於公墓設計消防安全設備、通報系統之需求及可行性持續進行研議、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