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6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筱薇
- 連署人
- 李宗翰、郭鴻儀、Ingay Tali穎艾達利、沈震東
- 案由
- 建請市府單位之場館使用回歸正常使用。
- 說明
- 鑑於日前商圈活動辦理在忠烈祠,嚴重影響民眾觀感,本席建請市府單位之場館使用回歸正常化,讓各場館辦理各自權屬的活動。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10/03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10/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10/12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1001169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單位之場館使用回歸正常使用」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 19 條及第 23 條規定,市有公用財產應由管理機關依預定計畫及規定用途或事業目的使用,不得為任何處分或擅為收益。於符合第 19條但書規定者,於不違背其事業目的、原定用途或經法定程序辦理,報經本府核准有案者,得辦理收益。 二、 本府財政稅務局業於 111 年 10 月 21 日以府財產字第 1111219488 號函函請本府各機關(學校)就其所管之市有公用財產除應遵循上揭法令規定外,並應兼顧市民觀感與需求後據以辦理。 三、 承蒙貴會暨議座對市政建設之關切,本府併予致謝。
- 回覆附件
-
6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