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法規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來文日期
- 2019/10/28
- 來文字號
- 府農銷字第1081256107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 說明
- 為協助本市農民拓展國內外銷,增加農民收益且農產運銷公司新化場新場預計於109年12月完工,佔地8公頃,總經費約為8.2億。為使該公司成為全臺熱帶蔬果集散地、南嘉高屏蔬菜主要拍賣及批發市場,成為臺南蔬果產銷調節點並增加農民收益,需增加聘任專業人員協助管理及督導該公司業務,擬增加該公司董事人數為九人。爰將第三條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數,修正為九人至十五人、第七條監察人數,修正為三人至五人。
- 本案業經本府108年5月15日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 檢附「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含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條文內容)乙份。
- 辦法
- 敬請貴會審議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12/06
- 審查意見
- 一、修正通過。 二、提案單說明一後段,…擬增加該公司董事人數為九人…,本句刪除。 三、第三條新增第二項,前項董事應至少有三分之二為專業人士。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2/1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修正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2/24
- 發文字號
- 南議法規字第 1080009825號
- 執行情形
- 一、本府109年2月3日府農銷字第1090165181號函,向行政院檢送修正「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第3條、第7條相關資料,請其鑒核。 二、行政院於109年3月12日同意備查。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