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5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推動臺南市公車全天候開啟頭燈行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與事故防範效能。
- 說明
- 臺南市公車作為大眾運輸系統重要組成,每日載運大量乘客穿梭於市區各路段,然因車體龐大、視線死角較多,與其他車輛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之風險相對較高,亟需強化安全防護措施。
- 車輛全天候開啟頭燈能有效提升車輛辨識度,特別在清晨、黃昏、雨天或光線不佳環境下,可大幅增加其他用路人的警覺性,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機率。建請臺南市公車全天候開啟頭燈,有助於提醒行人、機車騎士及其他駕駛人注意大型車輛動向,預防碰撞事故發生。
- 辦法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6/1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6/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7/02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50005137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推動臺南市公車全天候開啟頭燈行駛,提升道路 交通安全與事故防範效能」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規定,自106年起大型車輛須符 合「晝行燈」規定;而大臺南公車配合車輛汰舊換新政策,部分新 購車輛已配置「晝行燈」。 二.為維用路人及乘客安全,本府交通局所屬公共運輸處持續督導轄管 客運業者要求所屬駕駛於勤務過程應恪遵「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行駛,並於115年7月6日邀集六 家市區客運業者宣導,應全天候開啟晝行燈或頭燈行駛,以提醒用 路人注意大型車輛動態並增加警示及反應時間,預防事故的發生, 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與事故防範效能。
- 回覆附件